各系(部)、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我校开展2021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1. 2020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题项目;
2. 2019年立项且未参加或未通过2020年中期检查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题项目
(二)检查内容
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书》);
2. 项目负责人填写《2021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专题项目中期检查成果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般、专题项目中期检查成果汇总表》);
3. 项目负责人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注:论文类成果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报告类成果需提供完整打印稿及成果摘要、成果被采纳/批示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著作类成果需提供原件1份(原件不予退还));
(四)注意事项:
1.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的各类别项目,可不参加中期检查,直接按结项要求申请办理结项。
2. 对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或2次参加中期检查均不合格的一般项目与专题项目,将降低学校配套经费。
3. 往年已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不再重复参加中期检查,请各校仔细核查,不得重复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2016年—2020年度立项未结项且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符合结项要求的各类别项目。
(二)验收内容
是否按照《项目任务书》完成研究任务并产生最终研究成果;主要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是否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经费开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三)结项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以下简称《结项报告书》)(注:《结项报告书》中的项目组成员需与《项目任务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一致,如有变更的,需附经省教育厅审核盖章的《项目变更申请表》);
2. 项目负责人填写《2021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专题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一般、专题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
3. 项目负责人提交最终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最终成果为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或被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的,按《项目任务书》要求直接申请结项。(论文类成果需包含至少3篇正确标注的已见刊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报告类成果需提供完整打印稿及成果摘要、成果被采纳/批示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科研及校企合作处公章),著作类成果需提供原件1份(原件不予退还))
4. 最终成果为未被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或未出版的书稿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附件5,以下简称《成果鉴定表》)),必须由依托学校组织专家鉴定结项。鉴定专家由校内外5名及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四)注意事项:
1. 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名称及批准号,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对重复标注省教育厅不同项目名称的同一研究成果,在验收时只能认定为署名排在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的最终成果。
2. 仅由杂志社提供用稿通知的未见刊论文,一律不视为已发表成果。
三、项目清理工作
为保证项目管理的严肃性,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清理:
(一)2016年度立项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本次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未通过本次结项验收者,一律作撤项处理;
(二)项目负责人被举报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违反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项目;
(三)在研究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因长期出国、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主持研究工作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于12月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9),提出自行终止项目,由学校科研及校企合作处审批后集中报送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一)中期检查材料:
1. 电子版材料:项目负责人于12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书》 《一般、专题项目中期检查成果汇总表》 及阶段性成果的电子版文档发至科研及校企合作处陈星海的邮箱,压缩包命名为:中期+课题类别(一般或专题)+课题编号+姓名;
2. 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于12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书》《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按序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提交至科研及校企合作处。
(二)结项验收材料:
1. 电子版材料:项目负责人于12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结项报告书》 《项目任务书》《一般、专题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成果鉴定表》及最终成果的电子版文档打包发至科研及校企合作处陈星海的邮箱,压缩包命名为:结项+课题类别(一般或专题)+课题编号+姓名;
2. 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于12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结项报告书》《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及最终成果复印件按序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交至科研及校企合作处。(如有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变更申请表》,其复印件须一并放在《项目任务书》之后装订)。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星海 电子邮箱:573346674@qq.com
科研及校企合作处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
附件2 2021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专题项目中期检查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4 2021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专题 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6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