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继续教育学院:
现将 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
二、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 3-5 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各高等学校要确保各高等学校要确保立项项目经费落实到位,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项目申报和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收的重要内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198 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 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申报限额为4项。
四、申报程序与材料报送: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 3年度)》(见附件1)、《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于3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文档打包(压缩包命名为“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面上项目”)发至邮箱573346674@qq.com。
科研及校企合作处
2023年2月27日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