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思想,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成果,蓝岛创客空间创新教研室于5月24日在育德楼203会议室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学习。本次学习研讨由蓝岛创客空间创新教研室朱妍焘老师主持,蓝岛创客空间王国珍主任及教研室全体教师参与了本次学习研讨。
会上,朱妍焘老师从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几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做了大致的介绍。条例共计9章287条,条例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各章一一对应,对监察制度进行科学化、体系化集成。条例的制定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强化监察机关的政治机关属性,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统一领导,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健全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将发挥重要作用。
接着,王国珍主任强调条例的制定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最后,王主任就高淳中等专业学校调研情况做了总结。在后期的工作中,我校与高淳中等专业学校将从师资互通、科研合作、创客教育、专业共建、(航天)项目合作、设备共享和党建工作七方面进行深入合作,蓝岛创客空间将以航天和卫星为主题在高淳中等专业学校举办专项讲座。
通过本次学习研讨,创新教研室全体老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内容有了深入了解,该条例的制定进一步明晰了监察职责边界和措施使用规范,推进监察机关依法充分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